供应商基本要求: |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连续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登记注册不足三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承诺)。 3.4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符合并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3.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协议书),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仅针对空压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