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故城整体提升改造(EPC)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2647.54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备注: | 1、招标计划发布日期:****,招标计划更正日期:****。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30 17:00至****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邹蓉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昆明故城整体提升改造(EPC)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4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332.8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昆明故城整体提升改造(EPC)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1)本项目相关的土建、各专项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2)本项目建设内容内所列工程的施工阶段;(3)实现本项目建设所需设备的采购(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和“二次招标”的内容除外): 设计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位置情况,原有配套及基础设施的情况,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若需要)、施工图设计(若需要则通过招标人会审)等全部设计内容,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具体工程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上述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施工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运营方、监理方、造价方等审核通过的设计成果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昆明故城整体提升改造(EPC)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概况:昆明故城整体提升改造项目用地面积34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16.68平方米,主要对昆明故城6#楼、15#楼整体改造,其他栋号单体改造,配套建设公共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工程设计部分具备下列资质(①②③)中任意一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提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部分具备下列资质(①②③)中任意一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提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度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4、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提供) (2)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根据《云南省建筑与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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