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6:4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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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沙道沟温泉项目一期工程(EPC)(第二次)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沙道沟温泉项目一期工程(EPC)(第二次)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①设计资质需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下列要求:a.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②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①设计资质需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下列要求:a.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②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中对应要求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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