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69 )号
盖北镇2023年度东直塘(北段)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项目名称)经虞保耕复立【2023】2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
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
为
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盖北镇2023年度东直塘(北段)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主要为场地平整、新建挡墙、生产路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353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
到注册信息;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
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
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
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
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
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其他要求:
1、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
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 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时30分;
2、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
易平台将拒收。
五、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议。异议联系人:龚洪珍 联系电话:****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万元整;
2、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3、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4、虚拟子账号:********
5、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办理。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
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新点技术人员:****;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
天谷软件客服电话:****,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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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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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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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地址: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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