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怒江州基层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变更的公告
各相关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一、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怒江州基层药品配送企业的函》有关要求及相关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中心将于****对怒江州基层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变更:
附件标注“保留”的配送企业保留配送资格;附件标注“终止”的配送企业终止其在怒江州辖区范围内的基层药品配送资格。按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有关通知要求,增加了基层药品配送权的国家集中采购云南省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保留配送资格。
二、请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交易系统内《关于2024年12月提单时间及配送关系设定时间的通知》,于****至8日做好配送关系设置;请相关医疗机构提前做好采购准备工作。
联系地址:昆明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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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 附件:怒江州基层药品配送企业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