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等规定,拟选定 1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担任抚州市****
一、项目名称
抚州市****
二、项目概况
涉及城东、山头村房屋约500户,最终数据以出具评估报告为准。
三、委托单位
四、委托内容
(一)房屋补偿价值评估;
(二)房屋装修补偿价值评估
(三)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评估
(四)涉及房屋征收评估的其他事项
五、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一)在江西省内注册,具备一级以上(含一级)房地产和土地评估机构资质,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在住房部门备案在册的机构;
(二)能确保有3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其中2名估价师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全部签订协议;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评估机构营业执照,一级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下午5止;
(三)报名地点:临川区住房保障中心四楼办公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