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崖门单元)-崖门镇农业集聚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改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门市新会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崖门单元)-崖门镇农业集聚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
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 修改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 修改为“施
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 修改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2025年 年1月 月6日
日期:2025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