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方式为:直接选定
2. 采购理由
包件 1:本次是为完成淄博快速路网工程鲁泰大道建设项目挡土墙施工劳务作业进行的采购。淄博快速路项目因三分部东方路桥不能及时完成挡土墙作业,导致本标段无法顺利完成竣工验收,经监理及项目经理部商定由我单位进行剩余挡土墙作业施工,故采用直接选定的方式选拔劳务合作单位。
3. 采购内容及范围
(1) 项目概况
包件 1: 鲁泰大道(原山大道至鲁山大道路段)快速化改造,全长约 16.7km,其中鲁泰大道高架桥长约 12.2km,地面段长约 2.8km;金晶大道高架桥长约 1.7km。鲁泰大道高架桥自上海路西至花山路东,金晶大道高架桥自济青高速淄博互通立交至鲁泰大道南。
本合同段包含鲁泰大道主路(高架桥和地面段)、金晶大道高架桥、民祥路跨线桥、辅路、互通立交(2 座)及匝道、雨污水管线、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绿化等。
(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 1个包件,具体信息如下表。
包件序号 | 包件名称 | 劳务类别及内容说明 | 拟选拔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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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淄博快速路项目挡土墙施工 | 挡土墙施工劳务作业:人工浇筑混凝土挡土墙 810m³、钢筋制安 4t | 1 |
4. 竞选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
适用包件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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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1 | (1) 竞选人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企业信誉良好。若竟选人有意参加本次采购,应提前在点击登录查看全流程数字化采购平台(http://caigou.sdlugiao.com/)完成线上注册及信息维护; (2) 在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认定的注册并合格劳务单位;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不接受联合体; (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竞选; (7) 各包件资质满足下列各要求之一: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每个竞选人最多可以参与 2个包件的竞选,只允许成交 1个包件。
5. 拟邀请供应商
包件 1:
(1) 济宁诚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6. 竞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2 日 09:30
(2) 递交方式:电子版竞选文件应通过全流程数字化采购平台完成投递;纸质版竞选文件应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递交。
(3) 递交地点:山东省淄博市****
(4) 其他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竞选人应充分考虑邮寄送达时间,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竞选文件邮寄到采购人指定地址。
包件 1:
收件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
7. 选拔时间及地点
选拔时间:2025 年 1 月 12 日 9:30
选拔地点:山东省淄博市****
8. 选拔方式
组织谈判,制定谈判会议纪要,确定谈判达成的事项。
9.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工程管理部(****)。
10. 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全流程数字化采购平台发布。
11.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