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2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阳区**** | ||
年限: | 33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929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9 | |||
起始价: | 4640.8545万元 | 加价幅度: | 13.936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泸州市****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泸州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5时30分在泸州市****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按公告或公示之日的现状出让。 2、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3、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泸州市****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开户银行:泸州市****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