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药品运输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放射性药品运输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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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放射性药品运输 | 采购内容:将放射性药品(F-18、Tc-99m和I-131注射液)从沈河运至和平,一年250次运输 采购数量:250次 主要功能或目标:将放射性药品(F-18、Tc-99m和I-131注射液)从沈河运至和平,运输要选择安全的时间和路线运输,运输符合安全防护标准的运输容器和专用运输工具运输放射性同位素,运输企业要求具备放射性药品运输服务资质。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局下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7类;运输人员需要具备《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驾驶证》;押运员需具备《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证》 | 为确保放射性药品运输安全,放射性药品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车辆要求:符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规定。 ★放射性药品运输符合: 1.《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规定; 2.《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1号公布); 3.《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 4.《放射性物品道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7号)。 | 21.25 | 2025年03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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