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点击登录查看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市医保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起至****止,共7天。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海宁市****点击登录查看(邮编:31440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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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审结果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地址 |
1 | 海宁颐悦凯安宁疗护中心 | 浙江省嘉兴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