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伽师县集中供热环保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二期)-超低排放改造建筑工程施工的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喀什地区伽师县****
原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项目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伽师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现变更为: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项目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其他资金;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伽师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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