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城县5G电子信息科创园项目(一期)-市政工程劳务分包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的投标单位:
南城县5G电子信息科创园项目(一期)-市政工程劳务分包的招标文件以下内容需修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条款号4.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开户银行:详见表中12.1.1说明事项
账户:详见表中12.1.1说明事项
账号:详见表中12.1.1说明事项
修正为:
条款号4.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开户银行:详见表中12.1.1说明事项
账户:详见表中12.1.1说明事项
账号:详见表中12.1.1说明事项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条款号12.1.1第一条中的(2)选择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万元【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交现金,以到帐为准。
修正为:
(2)选择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1万元【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交现金,以到帐为准。
二、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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