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装修装饰工程项目06标段的澄清修改[1]
发布时间:**** 15:22:45
各潜在投标人:
东至县****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2.4.1付款周期“……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已完成的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85%(含不低于30%的实物抵扣工程款)……”
澄清修改为:“……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已完成的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85%”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中“六、保证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其中合同价款中包含不低于30%的实物抵扣。”
澄清修改为:“六、保证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东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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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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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至县安东盛华锦都小区售楼部二楼
联系人:青冲、周铭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