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套)递交至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更正为:
投标文件的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套)递交至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原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投标保证金“请于****17时00分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截止时间:****14时30分。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时间:****14时30分
更正为: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投标保证金“请于****17时00分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截止时间:****14时00分。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时间:****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