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人民医院停车综合楼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下的“注”:第6、7条 | ▲6、采购清单中的设备如国家有强制进行3C认证的,必须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交货时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7、投标人所提供的其他产品在生产或销售中如涉及相关许可、认证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符合其规定,交货时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6、投标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涉及相关许可、3C认证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符合其规定,交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 /至**** |
3 | 提交投标文件(样品)截止时间 | ****09:00(北京时间) | ****09:00(北京时间) |
4 | 开标时间 | ****09:00(北京时间) | ****09: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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