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
一、内容:
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第一条业绩分值部分: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5分,累计最高得3分,修正为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5分,累计最高得4.5分;修正后分值与评审因素业绩分值一致,本次澄清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联信大厦二期A座1502室
联系人: 宗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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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GK006)公开招标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