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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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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县第二门市部(顺民康大药房)解除 |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全县参保人员: |
根据西藏日喀则地区医药公司拉孜县第二门市部(顺民 |
康大药房)于因自身因素,主动放弃医保定点资格,依据《零 |
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 |
号),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关 |
规定,自****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后, |
该药店不再具备医保定点资格,参保人员在该药店产生的医 |
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将不在予以结算。 |
特此公告 |
的资源和为 |
拉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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