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下称"询价人")拟对省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与报名。
本公告通过集团公司网站(https:****)发布。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省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金来源: 已落实;
项目服务期: 15日历天;
质量要求: 要求符合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具体要求
交易平台: 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
二、询价内容
1. 本次交易涉及的绿证为280000张浙江省外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2025年生产无发电项目补贴纯绿证),要求符合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具体要求。
2.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割日期需在****前。
三、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 具有绿证交易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价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
四、评标办法
1. 本项目控制价980000.00元(3.50元/张),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2. 符合条件的报价人中最低报价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价,并以此为依据签订合同。如出现两家以上相同最低报价,则最低报价的报价人将进行二次报价。
3. 报价需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合格报价人资料要求
1. 报价文件: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省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报价应均为含税价。
2. 报价人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企业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报价人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有绿证交易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在****16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点击登录查看,报价资料未密封或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报价文件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可邮寄),需密封装订成册,并请在快递面单上写明报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并注明"报价文件"字样)。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点击登录查看
收件人: 余香君
电话: ****
七、监督
中共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163.com
ASGZHBU-UGHOj 胎 有限 IXOS 2025年4 ****月4日
附件1: 点击登录查看 省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 报价单
绍兴上虞杭 协 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省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的询价要求, 本次交易涉及的绿证为280000张(2025年生产无发电项目补贴纯绿证),要求符合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具体要求。
对于该项目,我公司报价如下:
1. 单个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单价: 元人民币/张(含税);
2. 本次交易涉及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为280000张,合计总价: 元(含税);
3. ****前完成交割。
联系人:
电话:
报价单位:
报价日期: 2025年月日
附件2: 杭州热电集团招投标活动 廉政事项告知书
各投标单位: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杭州热电集团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确保招投标全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保证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招投标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有以下事项特告知全体投标人周知:
一、杭州热电集团党员干部职工对外业务交往活动十八个"不准"。
1. 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业务单位或有利益关系者的财物(如现金、烟酒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讯和交通工具、住房装修、租房等)。
2. 不准索要、接受业务单位安排的非公务宴请、旅游、健身、健康保养、娱乐活动、牌局和高档会所会员资格。
3. 不准索取、接受业务单位在经济来往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奖励。
4. 不准索取、接受业务单位的股份。
5. 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业务单位或者与业务单位有关系的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学习、培训、旅游、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费用资助。
6. 不准默许、纵容、授意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业务单位提供的财物(如礼金、礼品、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通讯和交通工具、住房装修、租房等)和谋取私利。
7. 不准将对外经济业务直接交给与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有利益关系的单位。
8. 不准在业务单位中兼职、兼薪和报销本应由本人、配偶、特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
9. 不准购买业务单位生产或提供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
10. 不准利用婚丧喜庆接受业务单位相关人员礼金、礼物,借机敛财。
11. 不准在与业务单位经济交往中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12. 不准用公款为业务单位相关人员提供旅游、超标接待宴请、进高消费娱乐场所消费、借贷、报销任何费用。
13. 不准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14. 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确定招标方式、变相规避公开招标,或者采取暗示、授意、指定等形式影响招投标活动。
15. 不准对外泄露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标底编制等保密信息或向投标单位擅自承诺有关事项。
16. 不准向施工单位介绍与自己有关联的亲属等参与发包工程施工。
17. 不准利用职权,刁难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拖欠工程款,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18. 不准在家或宿舍约见业务单位相关人员。
二、若投标人发现公司本级及其各投资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以上十八个"不准"情形的,或违反国家及属地主管部门规定程序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对招投标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的,均可向公司纪委(或投资企业党组织)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名实姓。
三、公司纪委特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负责对相关内容加以核查。反映问题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和诬告。
举报邮箱: ****@163.com
举报电话: ****
中共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