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组织框架及要求,组织由公司负责人带队的具有资质和征收工作经验的专业队伍,在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和指挥下,顺利推进本项目征收签约工作。
2、协助开展征收补偿决定作出前的相关工作。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户籍档案等情况开展调查登记,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3、做好征收补偿政策的解释宣传、完成征收补偿协议洽谈、协议签订,同时按照协议审核备案要求调取和完善相关资料,并负责协助已签约对象领款、督促腾房等工作;
4、完成分户评估报告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完善送达回执、房屋情况拍照、协助房屋装修重新评估、协助合法外建筑面积查勘核定等工作,配合法院完成强制征收程序;
5、协助做好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所引起的涉访涉诉工作,协助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确保项目依法、有序、稳妥推进。协助被征收人办理腾房、水电销户、领取征收补偿款相关事宜。
6、负责定期申报征收进度报表,及时通报征收情况,确保征收进度和按期完成征收任务。
7、投标人需要充分保障在本项目的精力投入,加强对单位派遣人员的管理,严明征收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征收补偿依法、文明、高效。
8、所派遣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按指挥部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并协助做好因征收工作引起的涉访涉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9、投标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派遣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劳动保险,负责处理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加强对派遣人员的工作调度,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作息要求,与采购人共同加快项目进度。
11、完成指挥部交办的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详见采购计划明细列表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征收工作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成交人对组织、委派人员管理不善,出现所组织、委派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职务侵占、消极怠工等违纪违规行为,对采购人及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造成损失的,每出现一例,扣除签约劳务费1万元,并责成中标人更换人员以及时整改挽回损失。
2、成交人按采购人的工作纪律考核要求或临时交办劳务服务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完成工作,出现无故缺会、不遵守规章制度、故意逃避信访问题等行为的,每出现一次或每发生一例,视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人1万到3万元不等费用。
3、如因成交人原因造成负面影响、舆论舆情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人在服务期间,如发生人员、经济纠纷等,均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5、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采购人资料、被征收人资料等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且不得进行合同事项外的使用。
6、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进行,或将合同项下服务内容分包给他人。
7、供应商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征收服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征收任务按时完成。
1、参照长沙市****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1.2、付款方式:
1.2.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启动征收任务,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5%作为征收工作启动经费;
1.2.2征收补偿工作完成总量的70%时,采购人支付工作劳务费至合同金额的70%;
1.2.3征收补偿签约工作完成总量的100%、征收补偿工作全部结束后,采购人再支付剩余的工作劳务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合同金额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技术服务全部工作所需要的成本、税费、费用、利润、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等,住宿、交通、通讯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