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QXZB-2025-0269S)
一、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七章八、★商务要求(二)付款方式第一点现更正为:"1.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资料后15日内,支付采购合同价款的30%。"
注: 原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四川天府新区****
联系人: 戴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
联系人: 王诗漾
电 话: ****转661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苏怀秭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910$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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