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文化交流中心服务基地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亚文化交流中心服务基地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初步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 18482.4㎡,主要建设四层中亚文化交流中心服务基地,附属用房、电气用房、设备用房、库房,配套开展绿化、停车及地下设施等相关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亚文化交流中心服务基地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亚文化交流中心服务基地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1)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
(2)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
(3)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
(4) | 市**** |
(5)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 |
(6) |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07日 10时 00分到 2025年 04月 11日 10时 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4月 17日 10时 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分公司(塔城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4月 17日 10时 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分公司(塔城市****会议室)
七、其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4月 07日 10时 30分至 2025年 04月 11日 19时 30分(北京时间),在点击登录查看塔城地区分公司(塔城市****)购买磋商文件。
(2)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塔城地区塔城市至鼎嘉苑小区北区国投大厦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塔城市****
联 系 人: 钟建华、熊安瑶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