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公司决定通过询比方式选择宁东汽修汽配中心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税务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工作名称:宁东汽修汽配中心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工作地点:宁夏宁东镇中凯商业广场7号楼4层财务部
工作内容:对宁东汽修汽配中心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开展清算工作,并出具清算报告。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5919.01平方米,用地面积15646平方米。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信誉要求:自成立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的。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加询比的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复印件。
(二)如参与询比的代表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参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询比的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截图)。
(五)参加询比的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截图)。
(六)参选人需至少提供3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四、参选须知
(一)参选文件以纸质形式递交,截止时间:****下午13时00分。
(二)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宁东镇中凯商业广场7号楼4层财务部。
联系人:王娱,联系电话:****。
(三)有关要求
1.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2.参加询比的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取消其参加询比或成交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参加询比的单位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询比项目名称、参选人的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
4.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
5.参选文件由各参选单位代表在规定时间递交至参选地点,否则,视为无效。
6.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7.中选方法:不含税总价最低价中选法,询比结束后将告知中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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