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香泉镇南峪村水毁道路护坡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ZCXY-CG250403)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香泉镇南峪村水毁道路护坡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衔接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修复挡土墙105米(M7.5浆砌片石,宽0.74-1.37米,高3米-7米,共522.3立方米)(具体工程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香泉镇南峪村水毁道路护坡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香泉镇南峪村水毁道路护坡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市****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市****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在陕西省宝鸡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30分
递交方式: 地中海酒店17楼V2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30分
开标地点: 地中海酒店17楼V2会议室
七、其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陕西宝鸡市****
联系人: 黄建明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振超翔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人: 董漂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