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因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同意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审计结算经有资质的审核公司结算审定为准; |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因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同意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审计结算经有资质的审计公司结算审定为准; |
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4.1 竣工付款申请 | 竣工结算资料所包含的内容: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监理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施工图纸及会议纪要,设计 变更资料,签证单及与投资变化有关的所有资料,竣工图,开工、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单,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质保资料、招标控制价、结算书及计算底稿(以上资料含电子 文档、竣工图的 CAD 电子图档)。承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书面催促后 28 天内仍未提交,则发包人有权将已有资料送具有资质的审核公司进行结算审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除此之外,承包人还应就延迟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超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中优先扣除该违约金。 | 竣工结算资料所包含的内容: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监理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施工图纸及会议纪要,设计 变更资料,签证单及与投资变化有关的所有资料,竣工图,开工、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单,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质保资料、招标控制价、结算书及计算底稿(以上资料含电子 文档、竣工图的 CAD 电子图档)。承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书面催促后 28 天内仍未提交,则发包人有权将已有资料送具有资质的审计公司进行结算审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除此之外,承包人还应就延迟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超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中优先扣除该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