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整治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筑市场、工程造价领域突出问题,按照呼伦贝尔市全年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主体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起至****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至****期间呼伦贝尔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三、征集线索内容
(一)招标投标领域
1.违规干预招标人自主权,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2.私下接触投标人、评标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暗箱操作。
3.投标人与评标评审专家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中介服务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
4.招标人与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违规串标,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三方合谋”围标串标。
5.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财务状况、信用状况、业绩和奖项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等。
(二)建筑市场方面
1.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人员是否“挂证”。
2.建设单位是否违法发包、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是否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标后履约情况进行管理。
3.建设单位是否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否拖欠工程款、不按要求按时足额向总包单位开设的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不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
4.施工单位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项目管理人员随意变更、相关人员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
5.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是否转让业务、人员随意变更、相关人员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等。
(三)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1.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弄虚作假、抬高送审造价,获取不当追加费。
3.在咨询活动中以给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营业执照等。
四、受理须知
真诚欢迎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参与监督,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违法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倡书面实名举报、投诉,反映问题时请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客观真实、明确具体,并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以便有关问题的处理能更好的联系。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举报电话
市住建局: ****
海拉尔区: ****
牙克石市: ****
扎兰屯市: ****
根河市: ****
额尔古纳市:****
鄂伦春自治旗: ****
鄂温克族自治旗: ****
阿荣旗: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陈巴尔虎旗: ****
新巴尔虎左旗: ****
新巴尔虎右旗: ****
扎赉诺尔区:****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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