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南平辖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2025-2026年南平辖区****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 3.2.8 最高投标限价 ,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暂列金:****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不得高于工程量清单中的最高单价限价和最高总价限价,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 10.5 安全生产费用 ,修改为: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闽交〔2022〕9号)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的费用。为保障施工安全承包人应提供不少于2套作业区****
三、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 10.7 交通布控费用 ,修改为:
本项目设计实施动态设计,在项目施工期间由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四方代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病害处治范围和处治深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作业交通安全布控和病害调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四部分:作业区****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作业交通安全布控的费用和过路费,在清单100章相关子目体现,投标人报价时应自行考虑风险浮动,包干使用,费用不予调整。第一年度交通布控费用结算按照第200章至第700章结算金额与投标报价200章至700章的比值乘以第100章相应细目单价做为结算费用,第二年度按包干金额结算剩余金额。
四、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的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的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的 17.6 最终结清 ,原文为:
第17.6.1(1)目约定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
本项目工程结算须经审计部门审计。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最后结账单,经过发包人审核和造价审核机构审定完成后得出的总金额方能被确认为代表了根据 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即为最后结账单中的总金额。合同签订后按工程进度的80%支付(若支付本项目工程进度款过程中,工程量为暂估量,实际数量以四方现场确认实际数量为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7%,余3%作为质保金。
修改为:
第17.6.1(1)目约定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
合同签订后按工程进度的80%支付(若支付本项目工程进度款过程中,工程量为暂估量,实际数量以四方现场确认实际数量为准),待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7%,余3%作为质保金。
五、本补遗书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并以本《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本补遗书及附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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