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评估机构开展高等教育项目评估工作的公告
为推进高等教育项目征收补偿工作,点击登录查看公开邀请评估机构参与项目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机构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项目征收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
高等教育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
三、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相关规定。报名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房地产评估资质,近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四、报名材料:
(一)评估机构简介(基本情况、公司资质及评估人员组成);
(二)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不良记录的证明(以行业协会公布为标准);
(五)拟参加上述项目的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个人资格情况(附资格证书);
以上所递交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原件核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至****(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报名无效。
(二)地点:海南省点击登录查看定仙路5号。
(三)联系方式:****。
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将由点击登录查看根据项目工作计划组织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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