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怒江绿色香料产业园咖啡萃取加工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新建六层重钢架结构咖啡萃取加工厂 17068.00 平方米、锅炉房(含锅炉)630.15 平方米;完成道路及场地硬化 6027.35 平方米、生态停车场 107 个,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附属工程;引进万吨冷冻干燥速溶咖啡粉生产线 1 条,包括冻干成套设备、咖啡杀菌、冷却、供料设备、连续式板带单冻机等 19 套(台)。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08: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左春丽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怒江绿色香料产业园咖啡萃取加工厂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77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工程保修,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具体如下: 1.工程勘察 (1)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地质勘察、编制勘察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相关资料及其它要求,30天完成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专项设计及专业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设计所相关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报批报建,设计相关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的全部工作。 3.工程施工 (1)9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4.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及环保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勘察方满足)。 (2)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满足)。 (3)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满足)。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程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 (4)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勘察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至今签订合同的工程累计总投资6000万元或合同累计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的项目勘察(或EPC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至今签订合同的工程累计总投资6000万元或合同累计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的项目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至今签订合同的工程累计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的项目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应附证明材料,并能体现项目规模(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其他: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信誉要求)。(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附上相关承诺函;(如中标后,由招标单位(公司)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查询结果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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