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8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绩溪县****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4805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2.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5 | ||
起始价: | 72.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8时00分 至 ****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四)上述地块以净地出让,现状交付。本次出让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环保要求应符合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五)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县经开区范围内的土地交付条件,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2013〕58号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皖自然资用〔2020〕2号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 (七)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八)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九)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十)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绩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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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