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为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建瓯市政府同意,自****起,在建瓯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范围
本次征集的拟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在****之前供应,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的土地。
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二、征集申报方式
符合本次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人,凡有收回收购意愿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报。
三、申报时间、申报资料
申报时间:自****至4月18日17:30止。
申报资料:土地使用权人(申报企业)在申报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建瓯市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意愿表》,提交至我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一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土地出让价款缴交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5.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提交资料地址:建瓯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建瓯市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意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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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