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顺县养树污水处理厂更换进口监控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顺县养树污水处理厂更换进口监控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5000元
最高限价:265000元
采购需求:抚顺县养树污水处理厂更换进口监控设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按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 2025年04月14 日至 2025 年 04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现金
售价:600元
2025 年05月 09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抚顺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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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抚顺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项目联系人:(仲晓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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