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汝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董事会 |
转让比例 | 55 |
挂牌价格 | 17,331.71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信息披露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2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如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金额(含交易保证金)应当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