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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采购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保险服务单位的比选公告

西藏拉萨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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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43 西藏

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保险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积极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保险服务。

2.项目概况:项目全长7333.964米,其中主线长2060米、匝道长5273.964米,桥梁908米/4座,涵洞15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3137.3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6516.09万元。

3.比选方式:竞价比选法。

4.相关需求:为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提供保险服务((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主要服务内容为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以批复的施工工程内容及批准的变更、优化设计为准)工程保险,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以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图纸为准)和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

5.服务期限:(1)计划工期20个月。建设期保险期限起始日期以保险人出具的保单生效时间为准,起始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时间执行。如列明的建设期保险期限截止时,工程尚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建设期保险期限将按照扩展条款“保险期间自动延长条款”自动顺延2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用。(2)保证期:自建设期保险期限(或自动顺延后期限)截止后起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3)若建设期保险期限自动顺延后工程仍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建设期保险期限可占用保证期再次进行免费延长。(4)在保险期间标段工程项目因故全面停工的,投保人可向保险人书面提出暂时中止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保险合同自接到投保人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人确认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的保险期限不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5)如前述保险期限结束时,工程仍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还需延长保险期限的,投保人应提前30天向保险人申请,并提供剩余工程量证明材料,按日比例一次性缴纳相应的保费(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原保险费/原保险期限天数×延期天数)。

二、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总公司或者经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市级分公司)。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至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承保过1个国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该业绩为共保,则须提供共保协议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执行有效期失效的除外);未被拉萨市****

4.财务要求:截止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供应商最新一个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附相关承诺):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采购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18:00。

2.递交地点:拉萨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资料需密封盖章)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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