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 |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巴东县**** 建设规模:对巴东县神农路红绿灯至神农溪大桥区域老旧房屋及市****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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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和现有初步设计批复,完成该项目的小区改造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对小区改造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2)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3)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4)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凡工程中涉及到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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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费率要求如下:1、设计费最高限价:以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经财政评审的工程建安投资额为基数,根据《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2023】9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64%,且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139.55万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经财政评审的工程建安费的98%。投标人的各投标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不得高于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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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3.1.4人员要求:①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近5年担任过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或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只能兼其一,不能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又兼任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条的规定。(3)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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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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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6.投标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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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
9.联系方式 |
异议联系人:谭先生 | 异议联系方式:**** | 备注: | | | 招标人地址:巴东县**** | 代理地址:巴东县****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邮编: | | 代理联系人:谭先生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电子邮箱: | 招标人网址: | 代理网址: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代理开户银行: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代理银行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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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