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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 兴国县****
二、公告期限:
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4月 18 日下午17点30分之前将纸质版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后送至兴国县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
三、报价方式:
四、公开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公开询价评审采用最低报价原则。采购单位评审小组通过对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资格审查,满足3家及以上后,排名按报价下浮率从小至大各自排名。报价下浮率最高者为中标人,低于成本价或恶意竞价者按废标处理。
五、公开询价采购内容:
类别 | 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暂估) | 控制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品目一 | 级配碎石 | 碎石 | m3 | 250 | 115 | 27500 | 含运卸,铺筑等费用 |
合计 | 27500 | ||||||
注:1、支付方式:按甲方验收供货合格数量结算。项目总材料款进度支付总额为完成材料供货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归档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
六、与采购建筑材料及机械租赁服务相关的要求:
1、本次公开询价采购报价采用控制单价统一下浮报价,响应建筑材料报价时须写明控制单价统一下浮系数。
2、采购单位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货物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建筑材料质量要求:产品应与双方约定的工艺做法、规格和质量相一致,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约定的标准,材料实测厚度、规格应达到甲方要求,符合甲方验收及相关规范要求;
4、本次采购建筑材料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单位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单位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5、报价单位不得虚报各项产品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产品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未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询价响应内容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赣州市兴国县文明大道G319(将军园苏园游客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