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因我单位工作确需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为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我单位拟采购一家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我单位开展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经费预算(8万元以内)
所需经费拟从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中列支。
二、工作内容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协助我单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承接标准: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
3.(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4.(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保障专用收据;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四、目标要求:
在云南省水利厅规定上报时间前按要求协助我单位完成绩效自评相关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前将报名资料发至市水务局资财处邮箱。
(二)公示有效期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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