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公司御园酒店分公司经营类物资(家纺、小家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公司御园酒店分公司经营类物资(家纺、小家电)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公司御园酒店分公司经营类物资(家纺、小家电)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A01)家纺家居用品类
规模:家纺家居用品类(具体参数详见附表)
(A02)小家电用品类
规模:小家电用品类(具体参数详见附表)
2.2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3家
2.3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性质要求
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1.2注册资金要求:无
3.1.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1)须提供所属品牌商品销售授权书;
(2)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需符合国家标准),每个标包需提供最少三个不同品类的;
3.1.4供货业绩要求:无
3.1.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上午),下午13:3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锦州市****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家纺家居用品类:200元、小家电用品类: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09:00,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锦州市****)。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9.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之后方可线下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品牌商品销售授权书;5)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需符合国家标准);6)经营记录要求相关截图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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