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部分经营摊点、服务用房、铁塔场地租赁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11:00 | 挂牌截止时间 | **** 17:30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联系人 | 赵惠丹 | 联系电话 | **** |
主管单位 |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
转让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法定代表人 | 李宽中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31099U |
注册资本 | 310.55万元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部分经营摊点、服务用房、铁塔场地租赁项目 | 标的编号 | ****001 |
租赁价格 | 265300.00元 | 评估结果 | 265300.00元 |
转让底价 | 265300.00元 | | |
保证金 | 80000.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17:30 |
评估机构 | 新疆新新华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核准(备案)机构 |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 |
出租期限 | 1年(具体见清单) |
资产来源 | | 规格型号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 批准文(件)号 | 关于市鲤鱼山公园开展2025年经营摊点、服务用房、铁塔场地整体招租工作的意见 |
国资监管机构 |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
信息披露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情况:位于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南路177号市鲤鱼山公园园区内,标的包含园区8处经营摊点、2处服务用房、3处铁塔场地租赁,不得新增其它项目,以上经营及使用者需经鲤鱼山公园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场。二、底价为:265300元,最终以成交为准,租赁期限,详见附件清单。三、挂牌底价为租赁底价,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赵惠丹,联系电话****。四、付款方式: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市鲤鱼山公园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租金。五、经公开征集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的,可以租赁底价协议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承租方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竞价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六、装修与改造事项:①承租后发生的一切承租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或维修及水、电、暖气、燃气、电话费、物业费、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可报销、折抵房租及押金或减免租期。②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需要自行对场地进行装修、改建的,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进行,不得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七、涉及的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八、免责事项:①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合同期内变更营业项目时,需要提前和出租方沟通,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②正常的房屋结构性修理费用及日常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③承租方对己方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对无视安全生产法规、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如因承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方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并保留向承租方追诉的权利。九、出租方提供制式《市鲤鱼山公园经营管理合同》模板,除制式模板中条款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原则上不做修改,如有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条款,双方协商解决。十、不得在园区内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黄、赌、毒”,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十一、保证金80000元,成交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末按期签署《市鲤鱼山公园经营管理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租凭标的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后一日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十二、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承租方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十三、个性披露:①3处铁塔场地租赁空地上存在原承租方的铁塔及附属设备,设备所有权均归原承租方所有,新承租人需自行协调设备拆除及场地恢复事宜,3处场地只限于通讯铁塔使用,不得更改用途。②服务用房2为服务用房1的附属配套用房需整体经营,原承租人对其进行了装修及基础设施改造,若原承租人未承租的,新承租需与原承租人协商按专业机构评估的价格补偿其基础设施改造及装修费用。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主体的合伙企业、个体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为意向承租方。2、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报名前均需出具非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检索截图)。3、意向承租方须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具备良好的营业信誉和履约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项目成交十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一次性缴纳第一年全部租金及年租金5%的租赁押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的,每逾期1日须支付出租方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缴纳全部押金不予退还。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反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交易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项目经办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5楼5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