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咨询供应商的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造价咨询供应商
首次公告(邀请)日期:****
二、澄清信息:
1、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2、澄清调整内容:
(1)《第一章 邀请函》中,招标文件第1页:
原内容:“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澄财建[2007]5号文设置基准价,项目限价为基准价的50%。当咨询收费金额在600元以下时,按600元收取”,调整为:“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澄财建[2007]5号文设置基准价,项目限价为基准价的30%-50%,其他报价不得分。当咨询收费金额在600元以下时,按600元收取。”
(2)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午9:00
开标时间:****上午9:00
3、澄清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苏省江阴市****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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