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自然资发〔2025〕10 号
关于巴姑磷矿 100 万吨/年矿石粗加工及原矿堆场(材料堆场)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复
雷波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巴姑磷矿 100 万吨/年矿石粗加工及原矿堆场(材料堆场)项目的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 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使用位于雷波县****
二、在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要足额支付到位,不能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若因征地补偿等原因产生的上访等社会稳定问题,一律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四、申请用地范围若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取得林草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后方可用地,否则,一切责任由你单位自行负责。
五、在临时用地有效期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完善环评、水保、安评等手续,按批准的范围使用土地,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临时用地批准期满后不再继续使用土地,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退回原权属人或单位。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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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巴姑磷矿 100 万吨/年矿石粗加工及原矿堆场(材料堆场)项目范围坐标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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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巴姑磷矿 100 万吨/年矿石粗加工及原矿堆场(材料堆场)项目范围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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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 址 点 成 果 表
共 1 页
项目名称:巴姑磷矿 100 万吨/年矿石粗加工及原矿堆场(材料堆场)项目
用地面积(平方米):3639.23
点 号 | 距 离 | 纵坐标(X) | 横坐标(Y) | 备注 |
---|---|---|---|---|
J1 | 3101209.863 | 34635662.533 | ||
107.40 | ||||
J2 | 3101166.914 | 34635760.966 | ||
37.68 | ||||
J3 | 3101135.310 | 34635740.453 | ||
101.41 | ||||
J4 | 3101180.153 | 34635649.501 | ||
32.44 | ||||
J1 | 3101209.863 | 34635662.533 |
计算者:郭磊 检查者:吕加朝 时间:202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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