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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 泰安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修复养护和路面改造工程(7个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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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
泰安市****

泰安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点击登录查看以《关于下达2026年普通国省道修复养护及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泰路计函〔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境内

2.3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泰安市****

2.4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各路段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的技术状况调查、检测评价、必要的交通量调查和病害分析、维修方案的比选论证、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文件报批(审查、备案)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养护工程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工作,以及预算财政评审配合、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设计服务、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纸等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的所有后续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壹个标段,标段内容包括上述7个修复养护和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2.7 投标控制价:580.5万元。

2.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3.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分项负责人;

③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设计项目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④桥涵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桥涵分项负责人;

⑤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⑥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设计项目造价分项负责人,并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任职资格并注册执业;

⑦设计代表(1人):由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兼任。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在****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因设计或咨询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明令通报、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③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

④****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在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⑥投标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5.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无需通过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5.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

5.4售价: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6.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6.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4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

联 系 人:高静、李佳敏

电 话:****

9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的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高静、李佳敏 联系方式:****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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