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单位:
本比选项目陵水县新村镇友谊路、规划路市****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比选。
1.建设地点:陵水县****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道路2条,总长约612.074m,其中友谊路为241.005m,规划路长约371.069m,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4m,均为双向两车道,行车速度为20km/h;道路等级均为城市****
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4.比选范围:从施工准备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以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
5.本项目比选控制价:243500.00元,超出比选控制价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质量要求:合格。
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3)参选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参选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状态、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
4.参选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5.参选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参选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6.参选人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提供自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但凡在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参选。
7.提供关于参选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监自****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8.提供关于参选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中选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时间:请于****至****,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海口市****。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11时30分,地点(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陵水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口市****
联系人:张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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