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凌南派出所社区警务业务用房装修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凌南派出所社区警务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凌南派出所社区警务业务用房装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8元
最高限价:220,000.08元
采购需求: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凌南派出所社区警务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锦州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锦州市****)
五、开启
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锦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或电子化质疑(详见辽财采规〔2021〕8号)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份(上述各项证书扫描打印件和盖有电子印章的均无效)。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锦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锦州市****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163.com
开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 户 行:锦州****
账 号:****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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