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现邀请各单位就 中交滨江广场自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进行投标。
一、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
1.1、工程名称:中交滨江广场自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2、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89414.2平方,地上分布有A、B、C、D、E、F、G等几幢建筑,地下三层,其中自建食堂位于地下负一层西北角,面积约1261.68平方米。
1.3、招标范围:中交滨江广场自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4、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工期要求:供货周期30个日历天,运输及安装10个日历天。
1.7、定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技术符合,不含税合理最低价中标”(一轮开标、定标)。
1.8、入围原则:通过资格预审并经考察合格。
二、 资金来源:自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 。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承接过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以提供的合同签署证明文件为准,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以往承接工程中无不良记录。服务范围包括上海市,施工资源及施工力量能有效覆盖上海区域。
3.4、注册资金: / 。
3.5、信誉要求:
3.5.1无法院失信记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3.5.2未列入建筑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
3.5.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信用报告内无失信记录;
3.5.4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
3.5.5投标人近三年在项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官网上无警示或处罚记录;
3.5.6一年内未出现包括讨薪、欠薪、严重安全事故等失信情况;
以上3.5.4、3.5.5、3.5.6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且招标人一旦査出不符合直接否决。
3.6、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报表需体现负债总额、净资产额、营业额、净利润等重要财务指标)。
3.7、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小写:¥10,000.00元)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账 号:4****
缴纳时间:在确定入围后招标文件发出之前。如未缴纳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投标。
转账备注用途: 中交滨江广场自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 报名要求及截止日期:
4.1、本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2、有意向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供《资格预审申请表》(含附件)、《供方单位详细综述明细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五、 联系方式:
5.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5.2、地 址:中交滨江广场C座一层
5.3、联 系 人(城市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5.4、联系电话(城市公司):15905606053
5.5、邮箱:****@zjbjiang.com
六、 弃标的相关处罚:
6.1、对于报名入围单位无故弃标对招标未造成影响的,全公司范围暂停相关弃标单位投标权3个月。
6.2、对于报名入围单位无故弃标导致招标失败的,全公司范围暂停相关弃标单位投标权6个月。
6.3、一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弃标的单位,不论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全公司范围暂停相关弃标单位投标权3年。
七、 附件:
7.1、附件1:《供方单位详细综述明细表》
7.2、附件2:《资格预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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