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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咨询电话: | ****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749900.36 | 项目发包价(元): | 727403.35 |
资金来源: | 珙县****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 10: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2.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供应商。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供应商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
项目所在地: | 珙县 | ||
选取地点: |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珙县**** | ||
项目概况: | 原路基硬化产业路长1.5公里,宽3.5米;保证线形,平整度;0.08米碎石调平,硬化厚度0.18米,砼强度C30标号混凝土双架模浇筑水泥混凝土路面(以设计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3.即日起施工企业同一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珙县****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签订合同 1.中选供应商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同。 2.本项目合同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验收要求 项目建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后,由项目业主组织镇级竣工验收,行业部门组织行业部门验收,并执行县**** 三、资金支付 1.发包人只支付到承包人公司基本账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开支的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2.项目业主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进场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100%支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其余3%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工程移交、履行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为1年),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及建设业主后,无息支付剩余3%工程余款(质量保修金)。拨付工程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附件。 四、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合格计量后方可继续实施下一步工序。未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人员验收的隐蔽性工程,就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五、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后12个月。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推广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成交供应商必须至少吸纳曹营镇当地群众8人就业务工(其中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等人群占当地群众务工人数30%以上),当地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合同金额的10%;2.项目验收后,需在30日内提交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资料,否则视为违约,参照工期延误进行处罚。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工程量清单、图纸.zip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