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 蒙城县**** |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城县****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修改为: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桥涵分项负责人:1 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 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勘察分项负责人:1 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测量分项负责人:1 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蒙城县****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 蒙城县**** |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城县****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澄清为:1.投标人资格要求: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1.2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P44中投标报价评审标准澄清为:评标委员会将对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低于招标控制价(控制费率)的95%,且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30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3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5;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3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 最多扣5分,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P17中履约保证金退还澄清为:1.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在中标后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或足额履约保函(保险保单)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及时发起退还。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