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珲春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珲春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9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9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设计备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163.com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珲春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珲春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9200.00元
5.最高限价:659200.00元
6.采购需求:
设计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前期核查及设计方案,按业务流程和标准规范完成方案评审及后续全过程设计。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文本、图集)的上报,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不排除现场需要建筑测绘及场地测绘。参加施工图交底及会审、施工技术服务(视工程复杂程度提供持续现场技术支持)、竣工验收及设计备案等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根据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审核;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设计备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拥有2名及以上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4)在近三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证的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至****,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邮箱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3.售价: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联系方式:于海峰、张恒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峰、张恒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