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孙开华故居修缮收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辛伟 ****
报价起止时间:**** 10:49 - **** 10:49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描述:孙开华故居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次修缮工程内容:对孙开华故居修缮工程没有完结的工程收尾,包括左右两侧墙体、地面楼、没有安装的门窗、阶岩石、地脚石、阶岩三合土地面、没完结的油饰等工程,经财政预算评审审定金额为488629.57元;采购需求:孙开华故居修缮收尾工程主要内容:对孙开华故居没有完结的工程收尾,包括左右两侧墙体、地面楼、没有安装的门窗、阶沿石、地脚石、阶沿三合土地面、没完结的油饰等工程(具体参照设计图)。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处于有效期,提供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 3、企业近三年内获得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或中国古建筑行业年鉴编委会等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优质工程或保护典范项目等奖项者优先采购(须提供相关证书)。成交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及设备调试安全负全部责任。项目施工进场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其人员、财产的安全由中标人负责。;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488629.57 | - |
买家留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送审价的80%且不超过合同价的80%;待工程结算经慈利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付至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附件: 采购需求(孙开华故居修缮收尾工程终)(2).docx
孙开华故居修缮收尾工程(终).pdf
响应附件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处于有效期,提供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
3、企业近三年内获得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或中国古建筑行业年鉴编委会等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优质工程或保护典范项目等奖项者优先采购(须提供相关证书)。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张家界市****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资质、人员及质量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处于有效期,提供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 3、企业近三年内获得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或中国古建筑行业年鉴编委会等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优质工程或保护典范项目等奖项者优先采购(须提供相关证书)。 三、工期要求:50日历天。 四、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及设备调试安全负全部责任。项目施工进场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其人员、财产的安全由中标人负责。 五、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六、商务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及软件版。 七、服务要求: 1、以上所有资料(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均需上传至采购平台,未上传或不齐全的将视为放弃竞价。 2、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将转交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不得恶意低价竞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4、不得竞价成交后拒绝提供服务;项目一经成交,原则上不再变更,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5、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竞价成功后不得转包、分包,合理价低者中标。 6、供应商如不能按照采购需求和响应承诺履约,将按程序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并追究违约法律责任。 八、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送审价的80%且不超过合同价的80%;待工程结算经慈利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付至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