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许昌市清风教育中心供热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许昌市清风教育中心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2-41****-471246。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建设地点:魏武大道与隆昌路交叉口,及隆昌路与周寨路交叉口。
3.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隆昌路热力管道顶管过魏武大道工程,主管管径为DN500。另一部分为周寨路供热管网工程,工程起点为隆昌路,沿周寨路向南敷设至清风教育中心,管线总长度约1.2公里,主管道管径为DN400,沿途预留分支2处,分支管径为DN300,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供热管道工程、道路工程、顶管工程。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控制价:****.61元。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名。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4.施工图纸的获取: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 日08时30分。
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
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九、联系方式1和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九、联系方式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事项
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楼912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许昌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许昌市****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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